义乌离婚律师吴方平欢迎您访问本网站!!

律师普法:诉讼离婚,诉讼费谁来出?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诉讼离婚的费用由谁出?

  义乌专业离婚律师解答: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上一篇:义乌离婚律师:离婚诉讼过了举证期怎么办?
下一篇:义乌离婚律师提醒你:诉讼离婚,这些事项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