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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离婚损害赔偿,要搜集那些证据?

  律师支招:离婚损害赔偿,要搜集那些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如要求一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就需要主张方提交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其对对方的指控,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收集证据时要采取法律允许的方法、手段和途径向了解真相的单位、组织、人员询问、收取证词、记录、凭证等,如家庭暴力伤害后拍摄的照片、X片等,医疗机构诊断受害人因长期家庭压力患上忧郁症的病历;可能的话,也可以请有关证人出庭作证。

  义乌离婚律师结语: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许多种,收集的方式也各不一样,有些证据即使取到了也可能不会被法院认可,因此当事人要掌握离婚损害赔偿证据的收集技巧,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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